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表示,开发者需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按要求履行备案手续的,微信小程序不得开展业务,平台不提供上架服务。为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微信公众平台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将提供新增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等服务,协助开发者完成微信小程序备案。
以下通知引用微信团队: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根据2023年8月4日工信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微信公众平台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将提供新增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等服务,协助开发者完成微信小程序备案。现将备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必要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开发者需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按要求履行备案手续的,微信小程序不得开展业务,平台不提供上架服务。(具体安排请参照“备案期限要求”) 二、备案期限要求 1、若微信小程序未上架,自2023年9月1日起,微信小程序须完成备案后才可上架; 2、若微信小程序已上架,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备案,平台将按照备案相关规定于2024年4月1日起进行清退处理。 三、备案指引 1、微信公众平台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微信公众平台 2、备案操作:请见文档小程序备案操作指引 备案系统将于9月1日上线,若在备案过程遇到任何问题,可通过备案系统里的客服入口进行咨询。
其中,未上架小程序的开发者可在小程序首页点击“去备案”即可进入备案流程;已上架小程序会在小程序管理后台顶部会提示“小程序需补充备案信息”的提醒,点击“去备案”进入备案流程。小程序备案材料包括主办单位证件、主体负责人证件、小程序负责人证件、前置审批/专项审批、补充材料(以上均需开发者准备),另外还需小程序负责人核验现场拍摄照片电子件、互联网信息服务承诺书、小程序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平台提供)。具体可查看微信小程序备案操作指引。
8月8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从9月起组织开展APP备案工作。在10个月的备案过渡期后,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如今,微信也宣布小程序需要备案方可上架,这也意味着互联网信息服务将会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