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对象
客观世界中任何一个事物都可以看做一个对象。
对象是构成系统的基本单位。
对象的两个要素:
(1)静态特征 属性
(2)动态特征 行为
对象应能根据外界给的消息进行相应操作。
对象的组成:
(1)数据
(2)函数
封装与信息隐蔽
可以对一个对象进行封装处理。(把它的一部分属性和功能对外屏蔽)
抽象
抽象的过程是将有关事物的共性归纳,集中地过程。
抽象的作用是表示同一类事物的本质。
类是对象的抽象,而对象则是类的特例,或者说是类的具体表现形式。
继承与重用
马是父类或称为基类,白马是从“马”派生出来的,称为子类或派生类。
软件重用
多态性
发出同一消息,执行不同操作。(多态现象)
多态性:由继承而产生的相关的不同的类,其对象对同一消息会做出不同响应。
2.1.2
程序设计者的任务:一是设计所需的各种类和对象,即决定把哪些数据和操作封装在一起
二是考虑怎样向有关对象发送消息,以完成所需的任务。
2.1.3
类是所有面向对象的语言的共同特征。
对象=算法 数据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