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看签订的项目合同范围,如果包含了维护工作,那是合理的。
从工作上来说,维护工作和新功能开发是不一样的,维护工作是基于前期已验收的项目需求为基础的,原则上是没有新的需求的:新功能就是根据新需求开发。
但是在商务处理上是否把维护工作并入新功能的合同,是商务策略问题,没有是不是合理的说法。
打个比方,汽车日常保养就是维护工作,但是明显不会包含比如加个导航这样的工作,加个导航就是新需求?新功能。但是在收费的时候,两笔钱一起收或者分开来收,那就没有是不是合理的说法了。但是,如果收了装导航的钱,要求把保养也做了,那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作为商务活动中常见的优惠手段,也无可厚非。
一般来说维护是没有新功能的常规维护,就是指数据或者单据维护。
常规维护按时间收费,一个月多少钱,而新增功能不属于维护,新增功能或订制开发,要做需求分析,根据难易度和工作量来评估需要多少钱和需要多少时间。
软件的维护费一般一年是软件总价的10%,你可以和客户商量,两个软件一起维护,在10%的基础上打个折。
另外问:如果开发所有权归公司,那维护费也要归公司 ?
我不大同意这种观点,开发和维护是两码事。可以由两个不同的公司来承担。
这个取决于项目内容的工作量。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大项目,维护和新功能是两个合同。
维护的合同就不包括新功能的开发,就像题主提到的,维护的内容主要是答疑、支持。这些工作可以让一支专门的团队来实行。
与此同时,进行新功能开发的团队也要考虑已有的功能,进行回归测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