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问题,作为PM,你觉得什么在主导项目 ?
关系 ?
专业 ?
五十矩阵 ?
领导 ?
客户 ?
…
也许说的都对 !
但还没说到点子上,以上都是表象。真正的主导法则是“利益和责任” 。
利益 : 干系人的英文 stakeholder, 拿着筹码的人。PM要永远记住,项目参与者都是有利益在项目里的,而这会奠定 :
一,不可能有真正的关系在这里。每次听到 “要把关系搞好”我都想笑。除非参与的人都是你的爹地,而亲人一起做生意最后变成仇人的多如牛毛,何况这些陌生人。
二,这些人随时翻脸。项目里认识久了,难免觉得好像很亲近。等到翻脸时候,你才觉得一切都是错觉。
责任 : 利益地顶级决定要素,但它是隐形的,不会有人天天说“我要保护自己利益” “你不能损害我的利益 ” 。但责任是显性的 :
一,“这不是我的责任 ” “这是你的责任 ”
都是脱口而出的。所以该是谁,就是谁的锅。直言不讳。 有压力,才会干活。
二,这是组织化运作的前提。定好每个人的责任范围,大家才好相处,才知道要干啥。才不会乱,才不会甩锅。
特别是那种完全靠人的产出来支撑的项目,此法则和万有引力一样坚定。当然,如果你项目靠机器就搞定了,此法则不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