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布了“东莞市政务云平台建设—云服务商资格采购结果”,东莞市数字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总金额3.77亿中标。
而让人关注的是,在中标单位背后注明了一个“联合体成员”,包括: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从公告中可以看到,该项目提供的云服务内容包括四类:
类型一服务(包含基础设施及服务、备份服务、平台即服务、软件服务、安全加密服务);
类型二服务(包含ARM架构虚拟主机服务、裸金属服务、GPU服务);
类型三服务(包含安全服务、安全基础支撑能力服务、安全通用支撑能力服务、安全增值服务);
类型四服务(包含政务云服务台、IaaS平台运营、PaaS平台运营、灾备运营、其他运营服务)。
从服务内容来看,就是一个标准的政务云建设项目,从供应能力上看,三大运营商随便哪一家都可以满足,那为什么要成立一个“联合体”去联手竞标呢?
无独有偶,近半年多来,三大运营商相互之间联手竞标的情况频频发生,比如——
2022年8月,青岛市李沧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数字李沧(全息智能感知体系)建设项目》,华高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以3.47亿元中标。 2022年8月,长沙市大数据中心《长沙市重点民生实事“雪亮工程”建设项目》,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联合体)中标,中标金额 3亿元。
这个画风似乎跟我们过去印象中三大运营商“相互背后捅刀子、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竞争态势完全不一样,三大运营商似乎开始坐下来真诚地考虑彼此的竞合关系了,背后是什么原因呢?我简单分析下,有以下几点:
第一、考核导向的变化
过去部委对三大运营商的考核是“份额考核”模式,你干得好还不行,你还要比对手干得更好、份额更高,既然是份额,那就跟饼大饼小没关系了,只要比另两家强、或者另两家比我弱就行了,这是三大运营商恶性竞争的根源。
而最新的对三大运营商的考核规则已经不再是“份额考核”模式,不再将三大运营商捆绑考核,而是侧重“两利四率”单独考核,上行下效,因此,三大运营商也就逐步改变过往的竞争模式,不再视彼此为唯二竞争对手,开始考虑正常的竞合关系。
第二、竞争关系的变化
过去,三大运营商的业务能力高度同质,这导致它们的市场也是基本相同,为了争夺项目,三大运营商互相发起质疑、投诉,这极大地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如今,三大运营商的业务边界开始逐步拓宽,开始介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市场,它们开始认识到,它们的对手不仅有另外两家,竞争对手遍地都是,非得钉死另两家大可不必,反而合作会赢得更大的利益。
第三、政府无形的手在调控
从三家联合中标的项目类型来看,以云计算项目等政府机关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而当前的政策导向很明显,关键核心的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将由可管可控、信得过的央企云服务商来主要承担,其中,三大运营商是主力选手。
但当前三大运营商的“云实力”并没有拉开明显差距,尤其是中国电信的“天翼云”和中国移动的“移动云”更是在伯仲之间,也都在高速地发展,以后国家云谁来主导?或者说三大运营商是否都有能力参与到国家云建设中,这都需要考验和培植。
通过以联合体形式参建大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许是政府在刻意考验三大运营商,比较三大运营商在同一个建设项目中的表现,能更深入地了解到其真正的能力和实力。与此同时,这也是一种培植,通过联合体参建,三家都分得一定的份额,既打到了粮食,也锻炼了队伍。
以上均为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