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亿、赣州市政务云

2022-09-15 11:45:01 浏览数 (1)

2022年9月14日,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赣州市政务云平台服务采购品目一、品目二》招标公告,预算各为 1.05 亿元。

招标方案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印发2022年赣州市数字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16号)精神,并按照《江西省电子政务云建设指导意见》、《赣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开放管理办法》(赣市数创办字〔2021〕1号)、《赣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赣市府办发〔2022〕8号)、《关于统筹采购全市政务云服务的通知》文件要求,统一建设市级政务云平台,加快推动市、各县(市、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各单位政务信息系统统一部署到市级政务云平台,各县(市、区)不再建设县级政务云平台。我市近期将启动市级政务云平台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分3个品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基本要求

(一)项目名称:赣州市政务云平台项目(品目一、品目二)。

(二)建设目标:为有序开展各单位政务应用系统上云工作,由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云平台搭建,满足政务应用部署资源需求。在确保业务系统与应用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建立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大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和完善的政府购买云服务长效机制,推动市级、县(市、区)级信息化业务(涉密系统、专网系统除外)向市本级政务云迁移,实行集中式运营管理,避免信息孤岛,形成综合服务能力。

建立和健全赣州市政务云安全管理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为上云政务应用系统稳定持续运行提供全面支撑。

(三)建设模式:政务云采用“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中标人在投标明确地点和30个日历日内完成政务云平台的建设部署,并交付使用。市政务云平台项目分为品目一、品目二和品目三,均按照《江西省电子政务云建设指导意见》标准进行建设,为充分利用财政云服务购买资金使用效率,品目一在云服务到期且云服务费用满设定额度后,设备产权移交市行政审批局,品目二不移交产权。品目三招标方案另行确定。

(四)预算金额:

市政务云平台采购为品目一、品目二、品目三,预算金额上限均为3500万元/年,采购期限均为3年,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摊。市政务云平台采购招标方案(品目一、品目二、品目三)市级财政每年承担不超过6000万元,县级财政每年承担不超过4500万元,服务费用由市、县级财政按照实际发生服务费金额支付。本次采购为品目一、品目二,品目三将在9月后另行采购。采购人统筹安排并制定上云计划,组织市、县两级政务信息系统部署到相应品目的云平台。

其中,品目一:不限定招标对象类别,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服务期为3年的合同,招标人可根据工作安排,2年、2年半或3年结束服务合同。品目一服务结束后,服务费用若超过设定额度(4500万元),所有政务云平台相关设备(包含云平台运行的云计算设备、安全设备、网络设备、政务云平台内部互联网络线路和相关的软件等)产权归属采购人;服务费用若未超过设定额度,采购人可选择费用补差后移交产权。品目二: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服务期为3年的合同,招标人可根据工作安排,2年、2年半或3年结束服务合同。品目三:由下一个招标方案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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