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拔插概念[通俗易懂]

2022-09-20 10:17:58 浏览数 (1)

大家好,又见面了,我是你们的朋友全栈君

我们日常经常用到的电脑外设日益增多,如键盘、鼠标、耳机或音箱、U盘或移动硬盘、无线移动上网卡、显示器、笔记本电池、打印机、摄像头、数码相机、手机,还有无线路由器、宽带猫等,哪些可以热插拔,哪些必须关机后冷插拔呢?

  什么是热拔插?简单地说就是在不关闭电源的情况下对某些部件进行插入(连接)或拔出(断开)的操作。现在电脑上绝大部分插头和插座,包括串口、并口等,都是不允许热拔插的,因为插入或拔出时会在瞬间产生一个较大的电流,导致烧毁某个配件… 那么都有那些插头是可以热拔插的呢?让我们先来看看自己的爱机上都有那些插头吧。机箱外部常见的有电源插座、键盘、鼠标、串口、并口、声卡上的各种插座(包括LINE IN、LINE OUT、MIDI)等、USB口、显示器VGA口等。 其中可以热拔插的只有声卡上的各种接口以及USB口,你可以在开机状态下随便拔插音箱(耳机)或诸如摄像头一类的USB设备。

  绝对不能热拔插的有串口和并口,极容易烧坏主板上的相关接口以及相关电路,但如果上面接的是无电源设备,比如串口鼠标,那么不会发生设备损坏,最多是 不能工作,重启一次就正常了。其他的键盘鼠标PS/2口等虽然没有规定可以热拔插,但从经验上看来,即使热拔插也不会造成什么损坏(当然还是小心为妙)。

  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总结出:

  (1)目前能支持热拔插的硬件也就是USB接口、IEEE1394接口和音视频接口, 其工作原理是,插入过程:先接数据,后接电源; 拔出过程:先断电源,后断数据。建议除了音视频接口和USB接口外,其他的不要热拔插。这是最安全的做法。

  (2)凡是热拔插,一定是两个设备之间的事,只要有一个设备不带电,比如关掉了电源的打印机(接并口)或者是无外接电源的键盘、鼠标等,就不会烧毁设 备。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打算连接一个打印机或者扫描仪、游戏手柄等设备到电脑上的话,比较保险的方法是先关掉外设的电源再连接,这比关掉电脑省事得多。这 也是相对比较安全的做法。

  —这种做法的依据是:仔细观察它的USB接口埠,终于发现了它“简单”的工作原理。USB接口由四条传输线组成,其中外侧的两条比较长,那就是数 据线;而里面两条相对短一些的为电源线。当USB设备插入机器的USB接口时,首先接触到的是信号数据线,然后才是电源线。而向外拔时则刚好相反,由于电 源线较短,所以首先被切断,而后才是数据线。这样,对整个系统及USB设备都没有影响,所以就实现了热插拔,这也是USB设备的工作原理。

  那么,既然已经知道了这个原理,我们就可以进行实际操作了,在安装时首先要记住先插数据线,后插电源线,而拆下时则刚好相反。对于一般的外设,像软驱、光驱甚至是硬盘都可以使用此种方法进行热插拔操作。

  怎么样,听了上面的介绍是不是觉得很简单?不过,还要提醒大家注意,无论是怎样的操作,也许都会对电脑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只有胆大心细、了解每一个 环节,失败了也能认真思考,总结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才是DIY的成功之道!由此推理,最不安全的就是2个设备都带电,出问题的概率是最大的。

  (3)笔记本外接大屏幕显示器或投影仪,周围常见很多人经常是热插热拔的,也未见出事。不过,本人感觉今后应该注意的是,插拔操作前首先将显示器电源关闭!

  (4)笔记本电池,在AC供电模式下,也可以随时取出或更换吗?

  —笔记本电池是不可能热插拔的,有些厂家的笔记本支持在休眠状态下快速换电池,但也特别少。

  —最好不要热插拔,会对充电电路造成破坏,如果在只使用电池状态下热插拔对硬盘等供电设备不可预测的影响。

  —不过,在充足电后热插拔电池,在理论上是可以的。只是在熟练程度上来说,取电池的动作要熟练,必须一次性断电取下(充足电后,已经自动停止充电)。 还有,从理论上来说,延长电池寿命的最佳方法是:电池充足电后就取下,使用电池时最好将电放完再充电。但是,在实际使用中,极少有人会这么做的。

  (5)为了方便笔记本使用各种卡,也由于我的笔记本不支持USB2.0,所以买了两块PCMCIA转接卡,但不知是否支持热插拔,每次交换文件只好关 机插拔。如果不支持热插拔,那真是没有USB读卡器方便了!用过的朋友指点一下,通过PCMCIA口转接的各种卡能热插拔吗?如果能热插拔,是只能拔卡 呢,还是能连同转接卡一同拔出?

  —应该是可以的!当然不要在读写数据的时候拔出!如果把任务栏右边的设备图标给停止后再拔就更安全了!

  —PCMCIA口和USB在使用上没什么差别 都可以热插拔。U盘在读写数据的时候拔出也非常容易坏的。不同的是PCMCIA读写数据速度要比USB快得多了。

发布者:全栈程序员栈长,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javaforall.cn/167676.html原文链接:https://javaforal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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