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芋”到底属于谁?是维权还是“违权”?

2022-09-27 17:11:24 浏览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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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逍遥镇胡辣汤”大批商家因商标侵权相继摘牌后,又一大家熟知的地方特产“荔浦芋”再掀维权风波。

荔浦芋顾名思义,因其产自于广西桂林地区的荔浦县而得名。古时候,还曾作为广西的首选贡品在岁末进贡皇家大典,足见其在美食界的地位。

时过境迁,至今“荔浦芋”依旧不是随便可以拥有的。当然这里指的不是荔浦的芋头,而是“荔浦芋”的商标。

据了解,“荔浦芋”这个商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个证明商标,由荔浦市名特优农产品协会注册并持有。荔浦优农协会成立于2015年,该协会曾注册了“荔浦芋”和“荔浦沙糖桔”等6个商标,其中“荔浦芋”商标注册于2000年,专用权期限为2020年4月21日至2030年4月20日。

这次商标之争的焦点是因为很多电商在没有经过授权的情况下,在宝贝标题中使用了“荔浦芋”的字样。荔浦优农协会一纸诉状将这些电商诉诸法院。荔浦优农协会认为此种行为属于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原告相同的商标,削弱荔浦芋与荔浦地区唯一对应的联系,从而影响原告“荔浦芋”商标的品牌价值,构成商标侵权。

那荔浦这次的维权是否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在商标法规定的这几类商标中,此类案件涉及的通常是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不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即便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权利人亦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中包含的地名。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中包含的地名,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此案法院审理结果还未可知,我们能做的是加强法律意识和自身的商标品牌保护意识,既要维权又要告诉自己不要“违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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