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好跳槽离职中,继续给大家普及下关于辞职时需要注意的一些坑。
跳槽是一个新的开始,如果我们辞职的事项没有处理好,后面新的工作也做不安稳。
不论是工资不到位,还是心情受委屈,无论是一时冲动还是早已计划好,在我们的辞职通知交给公司的一瞬间,就想着办完离职手续,拿到离职工资就是新的开始,但辞职远远不是上一段工作的结束工作交接,离职工资的发放,签订的协议等等对我们都还有影响,如果在离职时对于这五个方面没有搞清楚,也会让我们下一份新的工作做的不安稳,所以我们在辞职后一定要确保这5点没有任何问题。
1、按照离职协议抹掉员工所有的权益
对于一些老员工来说,工作年限比较长,伴随着公司的成长,一般都会经历过公司不正规的阶段,比如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不缴纳社保,罚款等等,而当时为了稳定的工作,所以并没有很在意这些事情,而等到以后发现问题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来不及了,我们在辞职时,从风险管控的角度考虑,一般会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上写上离职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同时员工自愿放弃一切追求公司的权利,双方自此之后我不存在关于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等相关的争议,且互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因为我们已经辞职了,所以也不会在乎这些,大部分员工都是签完字就走人了。
但如果我们在这个离职之后遇到的问题怎么办?如果我们签字了,基本上克扣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之类的就拿不到了,但像社保,公积金这些可能员工在职的时候不清楚,但到自己使用的时候才发现问题,实际上对于这个,在离职后的一年内都可以要求公司补缴这部分公积金,不会因为签订了这个协议就没办法要求。
2、约定培训服务期违约金
让离职员工赔偿公司培训违约金,对于大部分朋友来说还是比较陌生的,因为很多岗位都不会按照约定,但有些岗位就会约定培训期和违约金,类似于公司提供的什么培训,花费了多少钱,需要员工工作满三年才能离职,如果在三年内离职员工就要按比例承担违约金,实际上有些公司就会采用这样的方式,每隔两三年公司都会找个理由和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如果我们一直在吃,那倒没什么,但如果等到我们离职的时候就会发现非常困难,培训服务期的违约金是按照剩余未履行的服务期来按比例折算的,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举个例子来说一下,如果公司给你花费了12000元的培训费,约定服务期是三年,如果你做了两年就要离职,那么还剩余一年,你需要按比例支付公司4000元的违约金。
3、敬业限制协议、竞业禁止协议
让我们不得不跨行就业,实际上很多朋友辞职后如果不从事老本行,就很难做其他的行业,特别是技术类和销售类的岗位,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协议,就会受到这样的限制,但实际上也不必过于担心,这类协议最长只有两年的有效期,主要是按照一个新产品或新技术的普遍上市周期来确定的,同时在协议期内,公司需要按月支付约定的费用,如果公司停止支付,则基本上该协议自动失效,所以即便签订了这样的协议,公司一样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因此一般不是特别重要的岗位公司都不会去签。
4、如果在我们离职时和公司闹得不愉快,就会出现拖延开离职证明,故意延迟缴纳社保,公积金等等,直接会影响到我们去下一家公司工作。
这种情况常发生在骑驴找马的员工身上,就是还没有离,就已经找好下一家了,如果这个时候公司知道了可能会采用这种方法,比如社保,公积金等故意不及时停交,那么新的公司在给你缴纳时就会发现异常,从而对新的工作不利,甚至会失去新工作的机会;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就是离职证明,有些公司也不明确的说不开具,反正就是各种借口拖延来消耗员工的时间,让员工无法正常去新公司报道,这也是很麻烦的,虽然可以追究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责任,但相比于失去新的工作,失去的代价太大了,其实我们在任何一家公司工作都应该做到有始有终,即便不做了,也尽量不要和公司闹得太僵,当然如果是公司主动挑起的,那是另外一回事,正常我们该交代的工要交代好,这样大家都开心,就可以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而且就算新公司以后的背景也会帮忙多说好话的。
5、原公司知道你已经去新公司上班,故意不及时发工资,或者克扣工资
这是在少数公司会存在,因为员工已经去新公司上班了,所以再为离职员工工资的问题来回折腾,也的确不方便,而还有些公司就会抓住这一点,找一些理由克扣一些离职工资。
大部分情况下员工担心影响到新工作,所以也懒得去计较了,其实出现这种情况也并不麻烦,因为这种情况下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所以我们只需要正常走流程就行了,这个主要就看涉及的工资额度多不多,然后自己去评估一下是否值得去做。
总而言之,只要有可能,我们尽量和公司之间的关系要保持好,这样在辞职时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了,但如果我们没有办法去避免的时候,那么我们在此之前就要提前做好准备。
最后,送一句祝福语:人生的路上,留下太多的脚印,有深有浅,也许这样的经历才算得上丰富,但是有时候宁愿平淡点,淡漠点,但是,却每每不能让自己有这样平静的心态,去面对我不想面对的,不愿知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