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  农产品冷链发展的新机遇与新趋势——访商务部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监控平台项目组首席专家江波

2022-09-02 15:14:42 浏览数 (1)

物流技术与应用

农产品冷链一端服务农业生产,一端链接居民消费,在保障食品和民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以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出台,冷链物流被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农产品冷链发展也迎来新的机遇。

江波

江波先生,毕业于浙江大学,现担任商务部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监控平台项目组首席专家、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冷链流通专业委员会执行理事长,国家《“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编制专家组成员、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客座教授;并兼任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副会长、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评审专家组成员、全国农产品流通专家委员会委员、河北临空智库(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专家、河北廊坊临空经济开发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空物流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居民消费水平提高,水果、蔬菜、肉类、水产等农产品的产量和流通量逐年增加,全社会对农产品的安全和品质也提出更高要求。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加快补齐农产品流通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高损耗、低效率、难追溯、冷链“断链”等短板,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近年出台一系列促进农产品冷链发展的政策法规,主要聚焦在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布局、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等方面,助推农产品冷链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一体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保障体系建设。

针对“十四五”时期农产品冷链发展的相关问题,本刊记者日前对商务部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监控平台项目组首席专家江波先生进行了专访。作为《“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编制专家组成员,他从事农产品冷链流通行业近20年,致力于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的整合,以及全国农产品信息决策分析系统的设计规划工作、基于冷链体系的冻品批发市场的系统管理和信息整合,为推动国内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商务的发展、建立完善的冷链运营体系提供相关依据。

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农产品冷链发展依然任重道远。在此次采访中,江波先生主要就“十四五”时期农产品冷链发展的机遇、变化与趋势进行了分析与展望。

Q1·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促进农产品冷链发展,尤其随着《“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出台,您认为会给农产品冷链发展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江波:2021年底,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这份由国家发改委经贸司牵头起草和发布的文件,是我国冷链物流领域的第一份五年规划,而在此前都是以现代物流业整体规划之下细分领域规划的形式出现,这充分说明冷链物流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新高度。

在后疫情时代,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过程中,国内消费刚需成为核心之一。食品农产品等在消费刚需中的占比,从2015年开始都在逐步提升,丝毫没有受到疫情的影响。例如,从2015年至2021年底,我国农产品一级批发市场的流通总量从5.12万亿元发展到6.37万亿元,增长率非常高。在进口食品农产品总量方面,2019年是908亿美元,2020年是1039亿美元,同比增长14.5%。这充分说明,即便后疫情时代在国家对进口冷链食品的严格管控下,我们国内的消费能力和消费体量还在增长,并没有减少,只是消费的渠道产生变化。例如,随着疫情之下对一级批发市场、餐饮等渠道管理趋严,许多农产品会直接从产地或者口岸资源,通过中间的监管仓、加工区进到百姓家里。在《“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中,对此专门提到要建设“321”冷链物流运行体系,即:三级冷链物流节点,两大冷链物流系统,国内国际一体化冷链物流网络。

提升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水平,需加强预冷保鲜设施建设

针对农产品冷链发展,《“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分别就主产区、主销区的冷链建设进行部署,并提出要构建“四横四纵”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网络,从而优化我国冷链流通体系,同时降低冷链流通成本。此外,规划中还鼓励支持从产地到集散地或者口岸,经中央厨房加工区至末端销售的全环节建设。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也是在规范冷链食品农产品的加工体系和流通体系,降低中间环节,减少物流成本,完善食品流通安全追溯体系。

除《“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外,国家在去年还出台了一系列与冷链物流相关的政策措施。例如,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确定了到2025年和2035年的发展目标,提出要“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在第七点“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的六大方向中,就包括“重点加强食品冷链、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物品编码、批发零售、房地产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其中前五个与食品农产品冷链物流、批发零售、食品追溯和电子商务等密切相关,这也体现出国家层面的重视。

再者,今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强调要促进国家级、区域性和田头市场发展,推动形成现代化的三级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由于一系列历史遗留原因,我国的大农业模式尚未形成,这导致农产品在田间地头缺少预冷、保鲜的环节。尤其预冷的缺失就造成保鲜周期无法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也无法提升。因为农产品附加值提升的手段主要是两种:一是差异化,二是反季节性。“差异化”主要通过农产品的粗加工和精加工,反季节性就要靠田间的预冷保鲜库。长期以来,因为缺少田间预冷库,导致农产品保鲜期无法延长,反季节性无法形成,农民收入无法提高,这也是我们要推动冷链建设的一个初衷与主要目的。

Q2·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农产品冷链发展遇到怎样的挑战?应该如何强化进口食品农产品冷链追溯和监管?

江波:新冠疫情爆发以后,我们首先遇到的挑战是,在我国“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下,在消费体量特别是对中高端食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规范有效的严格监管。这暴露出我国还缺乏一个关于食品农产品的全程冷链追溯体系,以前我们做的更多是“溯源”,并不能称为“追溯”。溯源的核心词是原产地的认证,这是个静态信息,比如屠宰期、食品有效期、经过口岸的日期等等。不过,从产地和口岸进口之后,到末端消费过程中,相关的存储、运输、加工或中转频率等等往往并没有任何记录,包括冻品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是否一直保持在-18℃,中间有没有“脱冷”的情况,我们很难真正监管。

为防控新冠疫情,国家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与监管

今后我们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是食品农产品从口岸至餐桌的全程追溯,要建立起集产品防伪、原产地溯源、过程追溯为一体的食品农产品冷链全程供应链体系。其核心是过程监管,以2020年曾发生疫情的北京某一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例,当时涉及疫情传播的冷链食品,具体经过几次中转、搬运、加工处理始终无法查清,最终只能耗费巨大行政开支,造成人力财力资源的浪费,这是我们必须要改变的一种情况。

毫无疑问,完善进口食品农产品的冷链追溯和监管,首先要加强过程监管,作为《“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编制专家组成员之一,我们在最初讨论过程中也反复研讨过相关问题,最终在规划中提出要建设全国性冷链物流追溯监管平台。然而,做到过程监管其实并不容易。就农产品流通而言,涉及环节众多,产地是由农业农村部主管,流通过程由商务部主管,最终销售环节的管理则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总之,所涉及的部门众多,中间会涉及诸多协调管理的问题,需要有专门机构来负责或承担农产品的全程追溯问题。

Q3·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承担着“商务部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监控平台”的建设和运营,请您对该平台进行下介绍。

江波: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成立于1988年,原直属于商务部,系目前国内食品农产品外贸领域最大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拥有近7000家会员企业,会员企业每年食品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占全国食品农产品外贸总额的近70%。

自2016年12月开始,为落实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的文件精神,承担了商务部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监控平台的规范起草、平台建设及运营工作,并成立了商务部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监控平台项目组。该平台及平台数据的所有权归属商务部。

2017年7月27日,由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负责编制、商务部办公厅发布的“商办建函2017【304】号文件”,对冷藏冷冻食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冷库、冷车、冷柜、冷箱等设备设施的冷链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定义,全面推行冷链流通数据直采工作,保障冷链流通数据的真实性、实时性;利用互联网 物联网的现代化手段,并实现了数据采集标准化、数据传输标准化、数据协议标准化,从而实现信息集成标准化,最终实现大数据标准化建设。该规范已在2018年6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国家标准,这也是第一部冷链流通产业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304号文件中提出的许多规范和标准可以很好地解决一些弊端问题,如两座冷库都宣称是-18℃,用户在选择时却难以真正判断温度是否符合,由于仓储面积、布局和温度传感器安装位置的不同,可能会导致测得的温度也会存在差异。为此,304号文件中包含了数据的采集标准,对于不同冷库的测温设备安装做出严格界定。此外,还包含有传输标准,要求每个传感器必须通过物联网直采,将冷库的温度、湿度、开关门等信息不经任何改变地传输到国家平台,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实时性,从而让企业可以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塑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提升产业结构。

同时,通过相关规范标准认证,也能更好地保证货主的利益。我们经常看到,因生鲜农产品在储存过程中受损而引发纠纷的事件,大多情况下货主只能自认倒霉。在最近发生在山东的案例中,货主就要求库主提供冷库的温度标准,供法院裁决形成依据。当然,冷库企业自己采集的数据很难让法院作为裁决依据,而如果相关数据来自商务部的权威平台,显然会对裁决有一定帮助作用。因此,通过平台可以让相关纠纷从非法律层面走到法律层面,保护货主利益。此外,对于食品追溯也将有所帮助。目前的食品追溯码标,基本只是源头原产地的认证,或是流通过程中企业自己的数据,同样难以考证。如果在从产地到餐桌过程中,所用的冷库、冷车等都有来自国家平台的认证,其数据的有效性、合法性也会更强。

“冷链物流 农产品加工”等新生态将加速发展图1

Q4·

国家正加快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标准体系,请问标准化建设对于农产品冷链发展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江波:冷链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十分重要。第一,可以提升从“农产品”到“农商品”的转化率,提高附加值。一般而言,产品是没有标准的,而商品是有标准的,我国农产品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标准化。同样,标准化能够为货主提供保障依据,如货值为1000万元的进口肉产品,要求在-25℃~-18℃的冷库中存储,如果在存储的半个月中间有4个小时的温度浮动超过5℃,货值就可能从1000万元降到800万元,如此大的损失显然不应让货主来承担,必须通过标准化对冷链物流环节进行规范。

第二,标准化可以更好地助力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开展。其实,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目前在行业内很难推广实施,因为所谓金融或信贷的基础是信用评价体系,而农产品是个非标行业,现在并没有一个规范化的信用评价体系,供应链金融也就无从谈起。我们不妨将概念转换一下,可以采用代采代购、仓单质押的模式为农产品货主提供资金支撑,这与普通的贷款不同,而是物权转移过程中的资金往来业务。在这个过程中,资金提供方会要求货主所使用的冷库、冷车必须有标准,降低资金风险。

“冷链物流 农产品加工”等新生态将加速发展图2

Q5·

展望“十四五”,我国农产品冷链的运营模式将会发生哪些新变化?

江波:在《“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出台之后,今年1月国家还发布了《“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这也是我国建国以来推出的首个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五年规划。虽然“物流”与“流通”只有一字之差,内容却有很大差别。

物流业是从A点到B点的移动,没有产值,没有税收,所以现在一些城市的地方政府都在将纯物流企业往外迁移,因为纯物流企业往往占地面积较大,带来的交通管理压力、环境压力、外来人口压力也很大,但给地方带来的税收很低。而流通的核心是商流,通过商流就可以有效撬动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电商流等等,有了商流就能给当地政府带来合理化的产值税收,这也是地方政府部门所青睐的。所以,随着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的出台,无疑会促使农产品冷链的运营模式发生一些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从物流转到流通。不过在很多交通枢纽节点城市会是例外,这里可能仍然是物流占主导,而其他一些城市则会转为以流通为核心。

第二个变化是从传统的农产品交易市场转向流通市场。因为交易市场只有交易,仅仅是供应链的一个环节,而流通市场里是以交易为核心,带动加工、仓储、分拣、城配等业务,真正形成农产品的供应链体系。

第三个变化是从传统农产品市场的管理模式转向运营模式。管理模式基本就是租仓,类似于房地产物业模式,已经成为过去时。现在要转向运营模式,就是将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再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中,根据农产品特点,针对预冷、保鲜、包装、加工、清洗、仓储、运输、销售、城配等每个环节建立定制化的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产生增值收益和附加值。

传统的农产品交易模式,是一箱货物以100元购入,再以120元卖出,赚取20元的差价。而现在要做的是100元购入再以100元卖出,货主不赔钱,而我们要赚取的是买卖过程中供应链的收益,如仓储、加工、分拣、金融等等,这就是供应链的价值,也是我们后续需要探索和改进的重要方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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