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6日,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发布《2021年吉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预算29745万元(三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1年吉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及运维服务、软件开发及运维服务。提供包括公共服务类应用、政务服务类应用、监管服务类应用和办公支撑类应用等软件开发及运维服务。
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云公司)是经吉林省“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由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政府平台公司)为主导发起成立的国有控股、多元成份的省级大数据集团公司,主要负责“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的规划建设和日常运维,参与“数字吉林”建设,引导数字化产业发展,现已实现包括智慧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政务、智能中台、安全攻防实验室等多个领域的技术突破,拥有雄厚的技术优势,能够及时提供省级政务信息化的多方面公共支撑能力和行业解决方案等相关的技术服务。同时,祥云公司已构建了基于“1 N”技术架构的省级政务云平台、基础数据资源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面向政务应用的政务PaaS平台等大数据基础设施,具备政务外网、多家互联网运营商链路、公安专网等网络链路接入资源,拥有同城互备和异地灾备的能力。2019年和2020年,祥云公司作为单一来源采购对象,承担了“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19年吉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和“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0年吉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提供了高质量的基础设施及运维服务和软件开发及运维服务。已建成的信息化基础设施、部署的业务系统和编制完成的标准规范,能够保障本项目统一性服务、持续性服务和安全性服务,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单一来源原因
本项目采购内容具有特殊要求且技术实现复杂,要求能够支撑全省政务服务业务,并保障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系统的整体性服务,在系统支撑平台、数据资源体系、政务服务能力等方面实行统一平台、统一标准。要求具有统一性、稳定性、延续性、网络安全性和可操作性,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唯一符合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供应商。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的情形,拟向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
拟定供应商: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结果
2021年12月3日中标结果发布,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97,450,000.00 元中标。
吉林祥云股东包括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3.75%)、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3.75%)、陕西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18.7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