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的声明
C语言的函数调用要求是先定义后使用,就是要求被调用函数定义在主调函数之前。
如果在程序中自定义函数时,需要将被调函数定义在主调函数后面,就需要的函数调用之前加上函数原型声明。如果在函数调用之前既无函数定义,也无函数声明,编译时会出错。
函数原型声明的一般形式:
类型说明符 函数名(形式参数声明列表);
例:定义计算圆面积的函数,在主函数中输入半径并计算面积。
参考代码:
代码语言:javascript复制 #include <stdio.h>
#define PI 3.14159
int main()
{
//函数原型声明
double circle(double radius);
double r, area;
scanf("%lf", &r);
area = circle(r);
printf("area=%.2fn", area);
return ;
}
double circle(double radius)
{
return PI * radius * radius;
}
函数声明中函数名后面的圆括号中可以只给出形参的类型,省略形参的名称。例如本例中第5行的函数声明可以写成如下形式:
double circle(double);
如果在源程序文件的开头部分,所有函数定义的前面进行函数声明,则该源程序文件中所有的函数都可以调用被声明的函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