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九举措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
8月23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王晓峰以及产业司、资源司、市场司的相关人士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 中国网 孙宇
九大举措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
发布会上,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王晓峰表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越来越多体现在文化和旅游消费方面。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持续快速提升,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持续扩大、十分活跃,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作用日益凸显,市场上也催生了许多新的消费模式,新的产品业态。
据他介绍,今年上半年,
全国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03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0%;
预计国内旅游30.8亿人次,收入2.78万亿元,分别增长8.8%和13.5%;
入境旅游7269万人次,国际旅游收入649亿美元,均增长5%。
消费对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都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幸福产业,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激发消费潜力,是民之所盼,也是政之所向。我国文化和旅游的发展空间很大,未释放的消费需求也很大,是最能释放消费潜力的领域之一。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统筹推进。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目的是顺应人民群众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需两端发力,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结构更加合理,消费环境更加优化,以高质量文化和旅游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王晓峰表示,《意见》从9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政策措施:
□ 一是推出消费惠民措施,包括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景区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等政策;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统筹各方面资源,推出形式多样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活动,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文化和旅游需求。去年6月,发展改革委已经推动981个国有景区在“十一”长假前出台免费开放或降价措施(免费开放74个,降价907个),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国有景区更大范围、更大力度降价。南京、杭州、青岛、成都等多个城市纷纷采取了演出门票打折、积分奖励等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
□ 二是提高消费便捷程度,包括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依托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等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网络覆盖水平,在具备条件且用户需求较强的地方,优先部署第五代移动(5G)网络等。到2022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要实现互联网售票和4G/5G网络覆盖,覆盖率超过90%。
□ 三是提升入境旅游环境,包括提升入境旅游统一宣介平台水平,统筹做好中国海外宣传推介,鼓励各地开发推介一批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提高入境游客支付便利性,完善入境游客移动支付解决方案;研究出台以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为契机促进入境旅游的政策措施。
□ 四是推进消费试点示范,包括确定一批新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择优确定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推动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通过这些措施来完善和推动消费发展。到2022年,建设30个示范城市、100个试点城市,形成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体系。
□ 五是着力丰富产品供给,包括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的旅游演艺产品,到2022年,培育30个以上旅游演艺精品项目;推动星级旅游民宿品牌化发展,当前旅游行业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已经发布了,将旅游民宿等级分为3个等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明确了划分条件,已经在推动和实施之中。意见还要求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打造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等抓手,丰富休闲度假、文化创意、商务会展、海洋海岛、自驾旅居等各类产品供给。
□ 六是推动景区提质扩容,现在景区供给方面显得有些不足,特别是到了节假日、黄金周,游客在很多地方的体验感不强,主要是人满为患,所以要推动景区提质扩容。包括推动景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我们还将于近期在全国确定一批重点景区作为推动提质扩容的重点进行打造、升级。还要打造一批高品质旅游景区、重点线路和特色旅游目的地,优化游览路线和方式,扩展游览空间;强化智慧景区建设,这是顺应时代的要求,也是顺应消费者的需要,通过这些措施鼓励消费;我们鼓励景区尤其是资源脆弱型景区推行门票预约,因为有些景区容量有限,通过门票预约一方面保障游客的体验度,同时也更好地保护景区,维护品质,到2022年,5A级国有景区将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
□ 七是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包括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优化节假日旅游交通服务,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建设一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当前,各地积极探索发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夜经济”,如北京市出台一系列措施,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经济增长,开展“点亮夜京城”促消费活动,打造夜间消费“文化IP”。组织开展深夜食堂美食节、灯光节、“秀北京”旅游演出等夜间主题活动;策划组织一批戏曲、相声、歌剧、音乐等主题鲜明的“夜京城”文化休闲活动;推动中心城区4A级以上景区根据实际条件延长开放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美术馆延长开放时间;推出“最美北京餐桌”“最火深夜食堂”等旅游美食“打卡”地。全国其他地方也都在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 八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以建设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为抓手,促进文化、旅游与现代技术相互融合,发展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等;引导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
□ 九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严厉打击文化和旅游市场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管理、文化娱乐和旅游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等。
王晓峰表示,《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保障措施,如资金、土地、用水用电用气、金融等方面的支持。他相信,《意见》的出台,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出游选择,提供更多文化消费产品。
三方面优化消费环境
目前,文化和旅游消费已经有明显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未来如何优化消费环境?
▲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司长高政 中国网 孙宇
对此,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司长高政表示,为弥补短板,未来将在三个方面采取优化措施:
在支付环境方面:
一方面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实施的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重点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银行卡使用便捷度,同时推广移动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
另一方面引导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这些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到2022年,推动实现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除现金支付外,都能支持银行卡或者移动支付。
在场所设施方面: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依托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邮政和通讯运营商网点,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
二是联合有关部门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的转型升级为文体商旅综合体,打造具有文旅特色的高品质步行街。
三是鼓励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进行设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等。
目前,很多地方在这方面也开展了一些积极探索。比如,
- 山东省依托文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综合文化中心、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了32个创意集市、38家消费集聚区,重点发展参与式、体验式的消费新业态,打造了一批文化消费、旅游休闲新地标。
- 江西省新余市建设一批文化小馆,引导剧院、咖啡厅、艺术馆、体育馆等,丰富文旅消费业态,提高服务质量,并在乡镇、农村、社区设立了517个文化消费服务站,极大完善了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
在入境旅游环境方面:
一是提升旅游宣介平台水平,鼓励各地开发一批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
二是提升景区景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机场车站等场所的多语种服务水平。
三是完善入境游客移动支付的解决方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集中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提高境外游客消费便利性。
高政表示,采取这些优化措施,主要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更舒适的消费环境。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三大进展
发布会上,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司长刘克智回答了经济日报记者关于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新进展的提问。
▲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司长刘克智 中国网 孙宇
他表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规范市场秩序、改善市场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为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消费潜力,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支撑。
目前,信用体系建设的新进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制度顶层设计初步建立。2018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先后出台了《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同时会同多个部门签署了文化市场领域、旅游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确定了顶层设计的制度框架,从而形成了“黑名单 备忘录”的信用监管机制。目前,长三角3省1市(江浙皖 沪)、京津冀地区在区域协同监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进展。同时,海南、广东等地也有不少地市不断加快信用制度建设创新的步伐。
二是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构成要素均有不同程度发展。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改造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管理系统。部分文化和旅游行业企事业单位在信用信息应用创新方面,取得了良好效益。文化和旅游领域有关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信用建设逐步加快。这些信用体系建设构成要素的发展,都为加快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联合惩戒夯实了基础。
三是充分发挥“黑名单”及跨部门联合惩戒的震慑力。目前,文化和旅游部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流程,正在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推动有关地区将严重违法失信的旅游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列入“黑名单”,并依法履行告知和公示程序,推动实现失信信息跨部门共享,让相关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目前,广西已经使“黑名单”的实践落地了,对有关市场主体也就是旅行社和导游,实行了省级和地市级两级“黑名单”公示和惩戒,“黑名单”震慑力将进一步增强。
刘克智表示,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不断深化各地对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的认知,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的配套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激发消费潜力,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下一步四举措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近年来乡村旅游成为旅游消费的热点领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发展乡村旅游是一个重要渠道。要抓住乡村旅游兴起的时机,把资源变资产,实践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发布会上,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负责人单钢新表示,据测算,2018年全国乡村旅游总人数达到28.2亿人次,乡村旅游总收入达到1.63万亿元。今年上半年,乡村旅游又有了长足发展,人数达到15.1亿人次,同比增长10.2%,乡村旅游总收入已经超过8600亿元,同比增长11.7%。
他表示,实践证明乡村旅游确实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丰富产品供给、激发消费潜力的一个重要渠道。
▲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负责人单钢新 中国网 孙宇
下一步如何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单钢新给出了答案:
一是加强对乡村旅游的政策扶持。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专门制定了《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着力解决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相对滞后等制约乡村旅游发展的瓶颈问题,能够有效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
二是加强对乡村旅游的产品建设。按照《“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在各地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层层专家遴选和公示,今年专门推出32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包括安徽小岗村、湖南十八洞村、浙江余村等等。这32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为乡村旅游发展树立了标杆,也为乡村旅游消费提供了指引、优化了供给。
三是加强对乡村旅游的金融支持。针对乡村旅游融资难问题,文化和旅游部积极与相关银行沟通,推动金融创新,加大信贷投放。会同中国农业银行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的通知》,在未来五年内中国农业银行将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提供1000亿元的意向性信用额度贷款,专门用于支持乡村民宿、农事体验、度假观光、文化创意等文化和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推广。
四是搭建乡村旅游宣传平台。文化和旅游部成立了“三区三州”旅游大环线宣传推广联盟,举办了一系列大环线推广活动。协调旅游企业设立“美丽乡村”专区,引导更广大游客去乡村旅游。特别是在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各类博览会上,专门设立乡村旅游产品展示区,宣传推介乡村旅游及民宿产品。
单钢新表示,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持续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乡村旅游对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的带动作用。
一方面,充分发挥乡村旅游重点村示范带动作用,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树立乡村旅游品牌意识,构建多层次的乡村旅游品牌体系。
另一方面,充分挖掘乡村旅游文化内涵,提升乡村旅游品质,通过大力推广乡村旅游典型发展模式,引领全国乡村旅游实现品质化和特色化。
最后,他表示将加强对各大媒体,包括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多渠道、多平台向社会公众推介乡村旅游产品信息,引导大众旅游消费,充分展现在乡村旅游语境下的乡村振兴成果。
▲ 乡村风光 中国经济网资料图 李斐/摄
一图读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
国办发〔2019〕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水平,增强居民消费意愿,以高质量文化和旅游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应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需两端发力,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努力使我国文化和旅游消费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结构更加合理,消费环境更加优化,文化和旅游产品、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推动全国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持续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推出消费惠民措施。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景区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等政策,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举办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发行文化和旅游消费联名银行卡并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权益。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信贷业务,以规范发展为前提创新消费信贷抵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提高消费便捷程度。推动实施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银行卡使用便捷度,推广移动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依托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等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鼓励依法依规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进行设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书店等,营造更优质的消费环境。引导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等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水平,在具备条件且用户需求较强的地方,优先部署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优化旅游交通服务,科学规划线路、站点设置,提供智能化出行信息服务。到2022年,实现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除现金支付外,都能支持银行卡或移动支付,互联网售票和4G/5G网络覆盖率超过90%,文化和旅游消费便捷程度明显提高。(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文物局负责)
(三)提升入境旅游环境。整合已有资源,提升入境旅游统一宣介平台(含APP、小程序等移动端)水平。鼓励各地开发一批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并在宣介平台上推荐。提升景区景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机场车站等场所多语种服务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集中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完善入境游客移动支付解决方案,提高游客消费便利性。研究出台以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为契机促进入境旅游的政策措施。确保入境旅游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入境消费规模保持持续扩大态势。(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北京冬奥组委负责)
(四)推进消费试点示范。总结推广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经验模式,新确定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以下简称试点城市)。在试点城市基础上,择优确定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并动态考核。推动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鼓励建设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到2022年,建设30个示范城市、100个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超过6%,旅游收入增速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五)着力丰富产品供给。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促进演艺、娱乐、动漫、创意设计、网络文化、工艺美术等行业创新发展,引导文化和旅游场所增加参与式、体验式消费项目,鼓励发展与自驾游、休闲度假相适应的租赁式公寓、汽车租赁等服务。积极拓展文化消费广度和深度,注重利用新技术发掘中华文化宝贵资源,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广播电视消费产品。规范旅游民宿市场,推动星级旅游民宿品牌化发展。提升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供给能力。鼓励文创产品开发与经营,拓宽文创产品展示和销售渠道。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推出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和乡村旅游重点村。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着力开发商务会展旅游、海洋海岛旅游、自驾车旅居车旅游、体育旅游、森林旅游、康养旅游等产品。支持红色旅游创新、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具有文旅特色的高品位休闲街区和度假产品。到2022年,培育30个以上旅游演艺精品项目,扩大文化和旅游有效供给。(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广电总局、林草局负责)
(六)推动旅游景区提质扩容。支持各地加大对旅游景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资金投入,保障景区游览安全,推动景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加大对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打造一批高品质旅游景区、重点线路和特色旅游目的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出游选择。合理调整景区布局,优化游览线路和方式,扩展游览空间。推进“互联网 旅游”,强化智慧景区建设,实现实时监测、科学引导、智慧服务。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最高日接待游客人数规模。到2022年,5A级国有景区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七)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与职工结合工作安排和个人需要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错峰休假。把握节假日及高峰期旅游消费集中的规律特征,优化景区与周边高速公路的衔接,督促各地在节假日期间加强高速公路和景区道路交通管理、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及时发布景区拥堵预警信息。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展夜间游览服务。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鼓励建设24小时书店。到2022年,建设20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夜间文旅消费规模持续扩大。(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负责)
(八)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邮轮游艇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等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现代技术相互融合,发展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丰富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表演、数字艺术展示等数字内容及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产品,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和服务设计的数字化水平。发挥展会拉动文化和旅游消费的作用,支持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通过展会进行产品展示、信息推广。引导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到2022年,建设30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产业融合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业态不断丰富。(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广电总局负责)
(九)严格市场监管执法。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安全管理,强化对文化娱乐和旅游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并逐步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到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产品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保护。(文化和旅游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强化政策保障。用好各类资金支持各地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并重点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予以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地方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增加优质消费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支线航空、通用航空服务。鼓励各地利用老旧厂房开设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落实土地支持政策,完善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以及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贷款业务。促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引导保险业金融机构根据文化和旅游行业特点开发种类丰富的保险产品。(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民航局负责)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评估,指导各地建立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大数据技术应用,整合共享数据资源,加强趋势分析研判,为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提供决策依据。各地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将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分析,不断完善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政策。(文化和旅游部负责)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8月12日
本文编辑:腾讯文旅编辑 张聪聪
审核:腾讯文旅 孙晖
来源:中经文化产业、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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