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资协议中,
有个问题一直绕不过去:
一些项目是没有回购条款的,
一些项目是有回购条款的,
这是投资协议的关键。
不少创业者不愿意签订回购或对赌条款却振振有词:“看好我你就投,不看好就不投,回购和对赌是不可能的”,也有一些创业者知道“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用了谁的钱,亏了也说不过去,投资人的钱不是一句“亏了”就可以一走了之的。
对于很多没有“家底”的创业者,天使投资人要求他们回购是不现实的,即使企业出现问题,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法律实行破产清算即可。但是说得简单,如果出现问题,遇到特别较真的天使投资人,真可能会缠着创业者一辈子。
所以,创业者一定要知道:融资是一条不归路。
当企业融资时,投资人投资进入公司,过些年后,股东会要求分红,企业面临竞争压力和做大的要求,需要持续的资金,分红的概率不大。不分红就需要让股东享有股份的价值增值,就需要继续做强、做大,但是业绩的增长或是由于资金进入,亦或是因为获得某些资源,无论哪个原因都需要持续的资金补给,随着企业逐渐做大,现金流就崩得越来越紧,这就要求持续融资。而这时公司发展壮大,只能找一些大的投资机构,等大的投资机构进来就对企业上市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创业者此时基本上已经无法回购之前的大额融资,股东们的退出只能通过上市或者被并购,而上市也是在融资,上市后还要为了股价增值继续融资,进而不断收购好的项目……
————本文节选《创业者——互联网 、资本 、文化 创业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