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料委外加工时,正常的业务流程是采购员先下正常的采购订单购买原材料,然后对原材料的采购订单进行收货入库,然后再创建来料委外采购订单,根据委外采购订单或直接通过541移动类型对委外供应商进行原材料发料。
在某些业务场景下,为了提升整体协同效率,有没有可能直接在对原材料收货时直接转到供应商库存呢?即:一张采购订单从A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收货时直接发到B供应商处。
答案是可行的,SAP能够通过相关参数设置解决此应用,具体操作如下:
1.在采购订单中的“交货地址”屏幕下的“供应商”和“源供应”进行设置
勾选源供应,选择需发料到的供应商代码
2.对采购订单进行MIGO103点收,产生检验批进行质量检验,库存状态为收货冻结
3.对采购订单进行MIGO105收货,完成原材料的入库,同时把原材料发到了委外加工供应商库存
4.通过MB51查看物料凭证记录,通过移动类型103 O、105 O直接发料给供应商,实物不再需要入库,然后再通过移动类型541发料给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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