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云网站备案时还是会遇到很多被驳回的情况,大家也不要慌都是可以解决的。毕竟都是一些固定的规律,我们只要按照系统要求的去准备、提交资料就没问题了。
1、备案申请驳回原因
当提交备案申请后,的备案信息将先由腾讯云备案审核专员进行审核;腾讯云审核通过后,再将的备案信息提交至管局审核。若管局审核通过,则备案成功。
当提交备案申请后,腾讯云备案审核专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对您的订单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果审核专员发现提交的信息不满足备案要求,会电话联系沟通确认订单问题,请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真实且可接通。
注意:
若审核专员首次拨打电话未联系到您,会在1个小时左右再次联系。若仍未能取得联系,备案申请将被驳回。
若订单需要修改,审核专员将会驳回备案订单。可以通过您在备案订单中填写的联系邮箱或备案系统,查看对应的修改项以及修改建议。如果备案申请被驳回,请根据驳回修改建议,修改正确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本文档中整理了腾讯云备案审核专员反馈的常见备案申请驳回原因,并提供了相应的处理办法供参考。
2、域名问题驳回
域名信息核验要求
根据工信部要求,自2018年01月01日起,对所有网站备案域名进行域名信息核验。域名信息核验要求:
网站备案域名对应的顶级域名为已获得中国工信部批复的顶级域名。
网站备案域名的注册商必须为中国工信部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网站备案域名在域名注册有效期内。
网站备案域名为已通过实名认证的域名。
申请备案时填报的备案主体信息应与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相符。
在审核备案信息时,管局会审核域名是否符合备案要求及域名所有人信息和备案主体信息(姓名、证件等)是否一致。即使域名符合备案要求,域名所有人和备案主体信息不一致,备案申请也会被驳回。
处理办法
域名所有人不正确,即域名所有人信息与备案主体信息不一致。
登录您域名注册商网站或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变更域名实名认证信息(域名所有者中文修改为您备案主办单位中文全称;域名所有者英文修改为您备案主办单位拼音全称);或修改备案主体信息,使二者保持一致。
域名注册商非工信部批复的域名注册商。
更换其他可备案域名进行备案,或者将该域名转入至工信部已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例如腾讯云。详情可参看 腾讯云域名迁移相关操作指引。
3、网站名称不合格
网站命名规范
网站名称与网站内容有关。
三个或三个以上汉字。
不能是纯数字、纯英文字母,不包含特殊符号。
非国家级单位,不得以中国、中华、中央、人民、人大、国家等字头命名。
不得直接以网站域名命名。
不得使用敏感词语(例如反腐、赌博、廉政、色情等)命名。
个人网站命名有更多限制规则。请参见 网站命名要求。
说明:
如果网站名称或网站内容涉及行业或企业内容,不能进行个人性质备案,需进行单位性质备案,即主办单位性质选择为企业等单位性质,并需上传单位证件。
处理办法
网站名称不合格,即网站未按规范命名,或违反规定,名称中包含禁止使用的词汇、敏感词汇等。
建议参考 网站命名要求,按照网站命名规范修改网站名称。
如网站名称为公司的项目或产品,建议在网站备注中备注 “XXXX为本公司的项目/产品”。
4、跨省备案驳回
管局要求
单位备案:单位备案不可以跨省备案。主办单位所属区域需与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个人备案:请先阅读管局规则。根据管局规则,提交当地居住证等证件(部分管局支持)或更换备案省份。
处理办法
跨省备案,即您选择的备案地域省、自治区、直辖市与您主办单位证件地址不符。
需要放弃当前备案订单,重新创建备案订单,“备案地域” 选择与您主办单位证件地址一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未备案网站不得开启访问
5、管局要求
网站在成功取得备案号之前,不能开启访问。
处理办法
未备案网站不得开启访问
请暂停域名解析或者关闭网站访问。
已备案网站未开站或网站内容不合格
管局要求
如备案主体已取得备案号,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 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
处理办法
已备案网站未开站
请确保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可访问,且网站内容和主体性质相符。
网站内容不合格,即网站内容可能涉及不被允许的内容或需办理前置审批的内容。
需办理前置审批的行业类型:金融类、新闻类、出版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类、文化类、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类、医疗保健类、网络预约车、电子公告类等。
根据的实际情况进行网站内容调整或办理前置审批文件。
调整网站内容,使其合法合规。
如果网站内容涉及行业或企业内容,请勿选择为个人性质备案,请选择单位性质备案,即主办单位性质选择为企业等单位性质,并需上传单位证件。
若网站内容涉及需前置审批行业的内容,请先到相关批复单位办理前置审批,并在备案信息中输入审批号和上传审批文件。
6、证件不合格
证件上传要求
请上传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确保证件清晰、完整。证件如有添加水印,水印字样需为 “仅供备案使用”,且水印不能遮挡证件上的文字、图像。
处理办法
证件不合格,即证件图片不清晰或没有提交管局要求的全部证件。
重新提交管局要求的所有证件,并且证件图片完整、清晰。
电话号码问题
管局要求
管局要求,备案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请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部分管局要求,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备案所在省份;负责人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处理办法
联系电话不是备案地区号段的电话号码。
使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号段的电话号码。
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
保证电话畅通,并有人接听。
负责人手机号码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请联系原来备案的单位变更您的手机号码,或更换本次备案的手机号码。
其它驳回相关问题
请参见备案驳回的通用问题。
更多参阅备案驳回帮助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