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是人类自有文明历史以来的一个永恒的话题,不仅影响一个国家的安全稳定,政令的畅行无阻;也关系到一个单位或个人的经济运转。区块链帮助解决的是网络互联时代的信任问题。 本文作者为《区块链技术指南》一书主编、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专家邹均博士。
信任是人类自有文明历史以来的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周幽王为搏红颜一笑而烽火戏诸侯,从而因为失信于诸侯而致使西周覆灭;到商鞅为了树立威信、采用徒木立信手段来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再到当今时代信用评级对一国政府、机构、企业甚至个人的影响,可以看到信任大到影响一个国家的安全稳定,政令的畅行无阻;小到影响到一个单位或个人的经济运转。
传统信任的建立主要通过政府、法律或规定的人为流程,像契约、签字画押、公证等。这种信任的建立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往往因人而异,缺少客观性和可持续性。它通常依托政权的强制力量来维护信任,成本也非常高昂。
另一方面,能否用技术手段建立信任是人类长期以来探索的领域。从早期的印章、虎符,甚至一分为二的镜子,到近期的钥匙和锁等工具,是人们常用的建立信任的技术手段。到了信息时代,人们开始使用加密,数字签名等算法,特别是到公钥非对称加密系统(PKI)的出现,使得在互联网上建立信任成为可能。
然而建立PKI信任体系需要依赖成本高昂的中心化CA体系,不同CA之间的信任关系也存在问题。因此,在互联网上建立信任一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在互联网上采用中心化的信任机制一直没有在成本、安全性和性能上找到合适的平衡点。
2008年中本聪发表比特币的论文,第二年比特币系统正式上线。比特币基于区块链架构,在一个陌生的无中心网络环境,通过工作量证明(POW)的共识机制在虚拟货币的应用场景中建立信任。
这种不通过中心化的机构来建立信任的意义是史无前例的。在进一步讨论区块链信任机制之前,我们需要对上面笼统使用的“信任”概念做一个精确的定义。
“信任”的英文是“Trust”,Trust有多种定义。其中比较通常接受的定义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完成某个行动的主观推测概率。由于“信任”是事前对对方的相信程度,因此量化的信任一般是通过检查交易对手过往的历史记录,或是其它人对交易对手的评价来计算一个信任的概率值。例如,前文说到的周幽王的烽火戏诸侯的记录,就会被诸侯作为低信任评估的一个依据。相反,商鞅通过徒木立信的记录,会被民众作为高信任值评估的一个重要依据。现代社会的征信记录,包括互联网上的用户评价,也可以作为对交易对手的信任评估的依据。
“信任”和“信用”是一个近义词。“信用”的英文是“Credibility”。“信用”的含义通常是在交易过程中对对方履行合约的主观推测概率。“信任”和“信用”概念的第一个细微区别是,“信任”是一个事前的概念,而“信用”的概念更接近事中。 可以说,先有了“信任”,才会有“信用”。“信任”是首先要相信对方的身份,相信对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信任”和“信用”的第二个细微差别是,“信用”需要有偿付能力做保障。因此,“信用”也是金融行业里最根本的要素之一。金融的主要功能是作为经济活动中的媒介,其实归根到底是信用的媒介。“信任”和“信用”的第三个细微区别是“信任”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传递性,而“信用”并没有传递性。比如说A信任B,而B又信任C,那么A在某种程度下,会信任C。特别是在互联网上,大部分的信任只能通过中心化的第三方机构对信任的传递来建立,例如CA,更多的则是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信托或第三方支付公司。第三方金融机构所起的作用就是传递“信任”。而这种传递,是依靠提供自身的“信用”来做担保,同时也因提供信用服务来收取费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