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美国程序员分享自己的工作方法,其中有一条是 “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完”。
他的意思是,不要给自己留下做了一半的活。因为这意味着你需要再回来,继续把它做完;你会挂念这件事情,它就像一个钟摆,过一段时间就会重新出现在你的脑海,时不时烦扰着你。
你的目标应该是,当天就把这件事情做完,从此不必再去碰它,第二天继续做下一件事就行了。如果遇到一天做不完的大项目,那就把它分解成一个个小步骤,每天完成一个步骤。
我觉得他说得很好,但是这句话比较重要的,其实是前半句:有些事情不要去做。事情是做不完的,而你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不要只想着如何才能把事情做完,还要学会不做那些不应该做的事情。
某种程度上,不做比做完更困难。因为通常来说,做完一件事,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好处,不做意味着你要放弃一些眼前的好处,这并不容易。
最糟糕的一种情况是,某个项目不值得做,但是你已经做了,为了不要浪费已经投入的成本,于是你进一步投入,在泥坑里面越陷越深。等到项目最后失败的时候,你大伤元气,一蹶不振。项目管理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叫做“尽快失败”,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
胡适先生原来学农科,专业是果树栽培,他觉得实在没意思,大学读到一半就改学哲学,后来当上了北大校长。如果他没有放弃,想着拿完农科文凭再说,那他大概就不会有以后的成就了。
总之,对于那些没希望的项目,放弃得越早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