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法律动态年度报告

2018-02-02 16:27:52 浏览数 (1)

腾讯研究院:张钦坤 田小军  王琦 余俊缘

一、网络治理篇

  多边民主透明——我国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

  7月16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巴西国会发表《弘扬传统友好共谱合作新篇》的演讲中提出,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此后,国信办主任鲁炜在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中提出“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共识。

  10月15日,美国政府重申对互联网管理的立场,称现阶段多方共同管理是最佳的方式,不允许任何人控制互联网,交由全球利益相关方。此后,icann宣布,准备明年底脱离美国政府的监管,明年向美国商务部递交一份可以满足条件的提案,如果美国对方案不满,会临时短期延长合同,以便方案得到修订。

  11月19日,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在浙江乌镇开幕,中方呼吁国际社会齐心协力,携手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并提出九点倡议,具体包括:促进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尊重各国网络主权、共同维护网络安全、联合开展网络反恐、推动网络技术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广泛传播正能量、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以及推动网络空间共享共治。

  11月21日,中国和欧盟在北京召开第三次网络工作小组会议。双方就网络立法政策、网络空间国际规则、互联网治理、网络经济和网络犯罪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同意进一步加强网络工作小组进程。

网络安全博弈——全球网络安全问题持续发酵

  网络安全正式成为我国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安全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国安委和中央网信小组的成立,标志我国将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统一领导信息安全建设,从组织架构、法律法规、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强战略部署。2014年4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委员长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并于17日向社会公布了这份计划。立法计划指出,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将制定网络安全法。

  在国际层面上,美国在棱镜门事件后依然监控全球,国际反应强烈。德国正式调查美国国家安全局窃听默克尔手机,法德加强在互联网安全领域的合作,欧盟范围的互联网安全战略正在形成;韩国政府提出2020年或将全面放弃微软操作系统;印度政府指控Google地图测绘军事机密;俄罗斯要求苹果交出源代码,并要求存储俄罗斯国民个人信息的在线服务商必须在本国境内建立服务器。

网络广告治理——立法、执法与行业自律共行

  3月12日消息,我国第一部规范互联网定向广告用户信息行为的行业标准——《中国互联网定向广告用户信息保护行业框架标准》正式发布。它是在中国广告协会网络互动分会的主持下,包括主流互联网企业、广告公司、第三方公司、广告主等在内的多方积极倡导和参与下完成的,是在自律的基础上,规范行业内企业自身行为的第一部行业标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生效。

  9月24日,国信办、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整治网络弹窗”专题座谈会,决定启动“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木马病毒、诈骗信息等非法弹窗行为。

  12月25日,广告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为规范广告行业,划定了打广告的“四大禁区”:1、医药医疗广告不能宣称“疗效”;2、烟草广告不能出现在公共场所;3、弹窗网页广告须能“一键关闭”;4、10岁以下孩子不能作广告代言人。

“净网·剑网”持续——专项行动净化网络空间

  6月5日,国家新闻出版新广总局发布声明称,继查处新浪网等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行为之后,总局相关部门对百度贴吧、网易博客、土豆网、道客巴巴等52家网站涉嫌登载传播涉黑、涉暴、涉淫秽色情违法违规网络出版物行为进行调查。8月10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要求百度网盘立即删除相关内容,关闭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内容的账号,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2014年6月至12月,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开展“剑网2014”专项行动,这是四部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的第十次亮剑。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案件440起,移送司法机关66起,罚款人民币352万余元,关闭网站750家。专项行动中,国家版权局组建版权重点监管工作组,进一步加强对百度、优酷、土豆、爱奇艺、腾讯、搜狐、新浪、迅雷等具有全国影响的20家视频网站的版权重点监管工作,同时启动对重点影视作品的版权预警保护,公布三批共计95部重点版权预警影视作品。

宽带互联网被重新分类——网络中立问题暂告段落

  1月13日,美国一联邦上诉法院作出判决,推翻了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制定的互联网流量平等的相关规定。该判决将为宽带服务提供商提供依据,使其可以在提高网站与服务访问速度时,向内容提供商收取更高费用。最新消息, 2015年2月26日,华盛顿D.C迎来历史性投票,由FCC提出并制定的“网络中立”以3:2的投票率得以通过,美国宽带互联网将需要依照《联邦通信法》的Title 2重新洗牌,像付费优先、减慢特定内容网速、ISP自行决定屏蔽某些网页功能等行为都将不被允许。

网络人身权益保护司解出台——完善网络法律问题裁判规则

  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与《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同形成了有关互联网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体系,对于规范网络行为、建立良好的网络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新司法解释,法院可责令网络服务商提供个人信息锁定侵权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处罚等措施。“转发”也要担责任,“过错”认定是关键,人民法院可以综合特定因素认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其程度。同时,新司法解释对于合理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知道”侵权、保护个人信息、治理网络水军等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知识产权篇

  专门法院建设——北上广三地知识产权法院落地

  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级与当地中级法院相同。

  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最高法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主要涉及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及审级关系,包括一审管辖、跨区域管辖、专属管辖、二审管辖、上诉管辖及未结案件处理等。

商标法打击恶意侵权——提高法定赔偿数额至300万

  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正式施行。修改后的《商标法》有诸多引人注目的亮点:增加了对“驰名商标”字样宣传和使用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声音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恶意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了300万元等。最高人民法院已着手起草商标法律适用问题的司法解释。

  同时,针对商标民事案件适用的相关法律问题的调研工作也在进行中,对商标法修订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将在调研结果成熟后,形成有关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著作权保护力度加强——著作权法草案强化保护力度

  2014年6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解决实践中著作权的确定性问题,送审稿对著作权保护的权利客体、权利内容、权利归属和权利保护期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将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十七项权利重新整合为十三项,取消修改权、放映权、摄制权、汇编权等四项权利,并将广播权修改为播放权。

  为了有效防范侵权行为,送审稿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了罚款的数额,将罚款的倍数由非法经营额的3倍提高为5倍,将10万元提高为25万元。还增加了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手段,特别是查封扣押权。

国外版权法调整——尝试解决网络环境版权下保护难题

  2月18日消息,欧洲议会通过一项网络音乐版权立法建议。根据新规则,欧盟网络音乐服务商可从集体版权机构获得覆盖多个成员国的版权许可,面向广大欧盟消费者提供网络音乐服务。集体版权机构有义务保证艺术家们及时获得适当报酬,并履行透明度和报告义务。

  7月8日,新加坡国会通过一项版权法修正案。该法案将允许版权所有人向法庭申请禁令,强制网络服务供应商屏蔽涉嫌侵权的网站,或删除有侵权内容的网页。

  11月14日,俄罗斯通过了《网络反盗版法修正案》,进一步巩固网络作品著作权人权益。预计2015年生效。当同一著作权人因侵权起诉同一网站累计两次胜诉后,该网站将被永久屏蔽。

多领域诉讼高发——网络版权产业发展促正版维权力度加强

  手机游戏领域:

  4月3日消息,盛大游戏于分别致投诉函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等,举报凤凰传媒全面要约收购的江苏易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及运营的多款网络游戏涉嫌抄袭《热血传奇》,要求有关部门对此予以立案彻查,并在查清真相之前对该并购项目停止审批。

  8月,明和社和完美世界起诉昆仑万维、北京火谷、北京昆仑在线、昆仑乐享等公司涉嫌使用金庸小说人物形象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同时索赔1480万元。此前,金庸在大陆地区的正版授权方完美世界、搜狐畅游针对金庸小说在国内的被侵权问题进行联合维权。

  11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暴雪娱乐及网易公司诉上海游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判决,一中院认定:本案查明的事实足以支持原告关于被告整体抄袭了其游戏的指控。要求上海游易网络科技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或以任何形式运营、发行《卧龙传说-三国名将传》,赔偿暴雪娱乐和网易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余万元。

  11月18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暴雪娱乐及网易公司诉上海游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一中院认定:《炉石传说-魔兽英雄传》游戏中的“炉石标志”、“游戏界面”、“卡牌牌面设计”、“游戏文字说明”、“视频和动画特效”属于著作权法所称作品,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12月10日消息,朝阳法院对《盗墓笔记》作者徐磊诉千橡网景公司侵犯其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进行一审判决,判决千橡网景公司停止提供涉案移动端游戏,赔偿徐磊经济损失共12.4万元左右。

网络视频领域:

  7月8日,优酷土豆集团宣布,已分别向北京海淀法院和上海徐汇法院针对爱奇艺和PPS盗播优酷土豆拥有独家授权剧集的侵权行为正式提起30起诉讼,索赔金额达1570万元。

  12月24日消息,弹幕视频网站哔哩哔哩的实体运营公司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遭到北京爱奇艺、北京奇艺、广州斗鱼网络科技以及华视网等多家公司的起诉,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另外,12月1日,优酷在微博上再次回应日前在社交媒体中走红的“少年不可欺”版权控诉文章,并作出了正式道歉和内部处理结果。优酷方面承认,存在视频标题抄袭,并表示“虽然其行为在法律范畴不构成侵权,但仍表示歉意。”

新闻文学领域:

  2月13日消息,因作品《盐酸情人》被谷歌中国网站的“图书搜索”栏目提供下载,女作家棉棉将谷歌公司告上法院。一审被判赔偿5000元后,谷歌公司提出上诉。北京市高院认定谷歌公司对他人作品进行电子化扫描的复制行为不构成合理使用,故终审维持原判。

  6月9日消息,享有《广州日报》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因著作侵权向拥有著名客户端“今日头条”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6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本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10月23日,中青文传媒诉百度网讯科技侵犯著作权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定百度网讯科技构成共同侵权,赔偿中青文40余万元。北京中青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认为百度文库提供未授权书本的电子版,供公众查阅下载,侵犯其著作权,索赔313万余元。

  10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起点中文网起诉纵横中文网侵权案做出终审判决,由被告北京幻想纵横赔偿原告玄霆娱乐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此案例为目前国内法院对单部文学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作出的最高额判决。

数字音乐领域:

  12月23日消息,“网易云音乐”平台传播的200首音乐作品因涉嫌侵权,被酷狗音乐一纸诉状告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要求立即停止相关音乐的播放及下载,索赔金额高达百万。

三、竞争规则篇

  反垄断成为焦点——行业典型案例引发热议

  12月30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许昆林局长与高通公司就最终归处理方案交换意见。最新消息,2015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了对美国高通公司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的市场支配地位、收取过高专利许可费的垄断行为的处罚结果。根据公告,高通被处以60.88亿人民币罚款,并被要求改变标准必要专利的收费模式,以及取消不合理的专利许可附加条件。

  另外,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就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二审宣判,法院认为,腾讯公司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不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判决驳回360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同日,移动互联网公司米时科技对360公司提起诉讼。原告米时科技称,“360手机卫士”对米时科技的“易米片”、“米洽”产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电子名片或即时消息的短信拦截等,导致用户不能正常使用产品。

  国外方面,11月28日,欧洲议会就拆分谷歌欧洲业务动议进行投票表决,384名欧洲立法者支持将谷歌搜索与其它商业服务相分离。美国多名议员谴责欧盟将谷歌事件政治化。同日,欧盟议会进行将谷歌的搜索引擎与该公司的其他服务分开的动议案投票表决,以遏制谷歌在高科技行业统治地位。就此举动,美国国会部分议员希望欧洲议会能够退一步,寻求除了拆分谷歌之外的其他解决方法。

网络广告拦截定性——法院明确认定拦截违法

  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优酷诉猎豹视频广告屏蔽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要求金山公司赔偿30万元。此后,9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猎豹浏览器诉优酷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优酷网对猎豹浏览器采取区别对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猎豹移动20万元人民币。11月3日消息,就爱奇艺起诉极路由屏蔽广告一案,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极路由屏蔽爱奇艺广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赔偿爱奇艺40万元。

百度、360互诉正酣——涉及多项不正当竞争行为

  6月18日,北京一中院同日宣判360、百度两公司互诉对方不正当竞争案,双方均在对方诉讼中败诉。360方面认为,百度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放置吸引眼球的标题,诱使用户点击链接并阅读歪曲事实、混淆视听的文章。另案中,百度方面称,360安全卫士以各种方式阻止用户将hao123设置为浏览器主页。

  8月5日,因百度在安全论坛中开展“锤子砸360球形标识、张贴红头条”等网上活动,奇虎起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海淀法院认定百度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赔偿20万元并在双方网站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8月7日,北京一中院对百度诉奇虎360违反Robots协议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奇虎赔偿百度经济损失50万,合理支出20万,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11月19日,百度诉360插标与劫持流量案终局定音,最高院裁定驳回360的再审申请。据悉,2012年2月至4月,百度大规模公证360对百度搜索进行插标、劫持流量等不正当竞争及侵犯商标权的证据。北京一中院、北京高院先后于2013年4月26日、2013年12月17日以判决形式认定360插标及劫持流量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510万判赔创历史新高——搜狗诉360案一审落槌

  5月9日消息,2013年9月爆发的360安全卫士与搜狗浏览器之战再次升级,当事双方均以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对方诉至法院。最新消息,北京二中院就搜狗起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宣判,法院认定,360安全卫士阻碍搜狗浏览器正常安装,并阻止用户将搜狗浏览器设为默认浏览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510万元。另外,北京海淀法院就搜狗起诉360诋毁搜狗浏览器产品声誉一案做出判决,认定搜狗浏览器并不存在“漏洞”,360所发布的信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360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30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四、电子商务篇

  电商密集立法——后消法时代电商问题继续被关注

  2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公告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已经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办法》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鲜活易腐、定作等四类商品除外。6月24日,上海市工商局发布《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管理办法》对购物网站进行规范管理,并开出了近期处罚名单,国美在线、天猫、银联商城全都在列。

  11月,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交流汇报各项课题研究成果,标志着电子商务立法筹备和调研阶段基本结束,正式进入起草阶段。目前,已形成了五个版本的电子商务法立法大纲,接下来将通过充分讨论,形成一个共识度较高的立法大纲,并据此起草法律草案。据悉,2013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首次划定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时间表”,即从起草组成立至2014年12月,进行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并完成研究报告,形成立法大纲。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开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

五、信息保护篇

  棱镜门依旧持续——美国参议院否决《美国自由法案》

  11月18日消息,苹果、谷歌、微软、Facebook、雅虎在内的多家硅谷公司早已结成“政府监控改革”联盟,以此敦促美国政府通过《美国自由法案》。该法案旨在限制NSA等情报机构的大规模数据收集行为,但该法案未能得到参议院60票的最低支持要求,美国参议院以58比42的投票比率否决了《美国自由法案》。

“被遗忘权”争议——欧盟要求谷歌将其延伸至全球

  11月27日消息,欧盟委员会要求谷歌将“被遗忘权”延伸至全球:全球用户都有权要求谷歌删除其搜索数据库中“不相关、不吻合、不正确”的搜索项目。谷歌并不希望在此问题上妥协,早前,谷歌董事长施密特曾表示“被遗忘权”没有必要延伸至美国站点。12月1日消息,欧盟数据保护工作小组(Article 29 Data Protection Working Party,29WP)出台了“被遗忘权”的具体实施细则,履行2014年5月欧洲最高法院对谷歌公布的最终判决--允许欧洲群众具备“被遗忘”的权利。

六、新型业态监管篇

  打车软件——交通部新规将其纳入政策规范程序

  经过打车APP及商务租车市场的发展壮大,政府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出台了符合行业发展规律的新型规定,将促进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2014年7月17日,交通部发布《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打车软件正式纳入政策规范程序。征求意见稿是:“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应当最终实现统一平台、统一终端、统一调度和统一管理。乘客通过人工电话召车、手机召车、网络约车等各种方式提出的召车需求信息,应当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运转,并推送至统一车载服务终端播报,但应同时播报召车需求信息的来源渠道;驾驶员通过统一车载终端应答成功后,可通过手机召车软件或统一车载终端与乘客进行联系。”而最终稿改为:“手机软件召车需求信息可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运转后推送至驾驶员手机终端播报,但平台运转不得影响手机召车软件正当功能和良性竞争。”

  交通部新规出台后,各地交通委相继针对打车软件出台规范性通知。8月12日,北京交通委下发《关于规范出租汽车手机软件召车等网路预约服务的通知》,指出在没有取得合法客运经营资质情况下假借汽车租赁名义从事营运活动的,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9月19日,上海交通委下发《关于规范出租汽车手机软件召车等网络预约服务管理的通知》,除了要求第三方运营商不得为不具备客运资质的个人和车辆提供预约信息外,还明确要求不得向驾驶员提供具有加价功能的预约软件。另外,重庆、山西等地对打车软件都有类似的管理规定。

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P2P、比特币备受关注

  3月28日消息,央行已向各分支机构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比特币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银行在4月15日之前关闭为15家最大比特币交易平台开立的银行账户,切开金融机构与比特币泡沫之间的联系。

  6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局金融市场研究处处长庾力表示,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分工为:央行负责第三方支付和互联网金融协会监管;银监会负责P2P行业的监管;证监会负责众筹的监管。

  8月31日消息,监管层正在抓紧对二维码支付业务的调研。自3月央行暂停二维码支付业务后,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受央行委托,牵头组织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联等机构完成了针对二维码支付的安全性分析报告初稿,并提出二维码支付存在的安全风险及防范建议。

互联网电视——新广总局通过系列措施进行市场清理整顿

  6月开始,新广总局通过一系列措施对互联网电视市场进行清理整顿。6月23日,新广总局要求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华数传媒和百视通进行整改,关闭其所有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各类视频APP及视频聚合软件的下载通道。

  7月8日,新广总局要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开展TVOS1.0规模应用试验,智能电视机顶盒等终端,不得安装除TVOS外的其他操作系统。7月14日,新广总局下令要求所有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必须停止提供电视节目时移和回看功能。7月15日,新广总局约见七家牌照商,称每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后续哪家不按总局要求做就收回牌照,如果七家都违规,就暂停互联网电视业务。

  8月20日,新广总局批评CNTV旗下未来电视整改不力时,指出与之合作的小米、乐视的机顶盒UI违规。9月18日,新广总局对互联网视频企业提出要求,当周内所有视频网站开发的电视端APP下架,不按规定整改的,将取消其互联网视听牌照,并停止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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