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数字音乐界『双App』之一的虾米音乐迎来了一个爆款内容:《我的少女时代》主题曲《小幸运》在虾米音乐播放量超过三千万,这首由田馥甄演唱的歌,在数字音乐平台的表现很是亮眼,虾米音乐则凭这一爆款内容在用户获取等方面收获满满。过去一个平台可以成就一个明星、一首歌曲,现在反过来,一首单曲竟然具有如此大的魔力,给平台带来助力。这一现象本质是,移动互联网进入内容时代,而《小幸运》的成功给内容产业还是带来了些许启发的。
内容究竟是什么鬼?
2015年可谓中国内容创业的大年,音乐、视频、广播、文学、动漫诸多数字内容领域都十分热闹,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都在战略层面瞄准内容,给内容产业增加了一把火。不过,究竟什么是内容产业,一直没有清晰的定义。
百度百科倒是有内容产业词条:内容(content)即流过那条“粗管子”——光纤宽带电缆的所有节目。欧盟“Info2000计划”中把内容产业的主体定义为“那些制造、开发、包装和销售信息产品及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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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古老的定义了。
我们现在讨论内容产业时,实际上是在讨论的一些具有共同特征的业务,理论上来说内容与工具、平台并列。移动互联网发展这么多年,美图、安全、搜索、IM、支付、浏览器等工具,该有的都有了,留下的机会已经不多了;平台看上去很大,但是电商、社交、广告、O2O,各类平台在PC时代就已经被卡位,这些平台移动化之后留下的机会非常少,很难再有新的大型平台诞生,尝试并成功的非常少,有几个陌陌呢?现在,围绕已有平台、已有工具,给用户提供源源不断的内容就成为最有价值也是最有机会的事情。
基于此,可以将内容定义为:
移动互联网时代,在基础工具和大型平台之上,源源不断为用户提供的东西。内容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内容只有数字内容,大抵等同于过去所说的虚拟内容,它有几个特征:与渠道可显著区分、源源不断地供给、消耗用户注意力。广义内容就太大了,基础工具和平台可以算是移动互联网上的内容、商品可以算是电商平台的内容、服务可以算是O2O平台的内容…
我们在讨论内容产业时,更多是说狭义的内容,基于此就很清晰了:图片、文学、动漫、音乐、视频、新闻、游戏等等都算是内容产业。
内容应该怎么做?
阿里影业高管前段时间关于编剧的言论引发了许多讨论,说明大家对于内容应该如何做还是满关注的——这是一个业内一直在探讨的问题。
- 从模式上来看,UGC、PGC、EGC三大模式连小白用户都大致清楚是什么意思了,无需赘言。
- 从内容被消费频率来看,又可以分为顶部内容和长尾内容,80%的人在消费20%的内容,那么这20%的内容就是长尾内容。
- 从内容质量来看,又可以分为优质与劣质内容,劣币驱逐良币等现象一直在内容产业上演,内容平台通过运营手段来避免这样的现象。
- 从收费模式来看,内容消费有广告、付费、增值、硬件诸多盈利模式。
- 从产业环节来看,内容产业又分为IP、创作、发行、分发、保护诸多环节…
看上去都蛮专业的,不妨以数字音乐产业来看看内容应该怎么做。
数字音乐是最具代表性的内容产业,这是一个古老的行业,经历了MP3、网络音乐、在线音乐多个阶段,千锤百炼。与其他内容产业不大相同的是,数字音乐产业内容很难适合UGC模式,不是人人都可以创作歌曲的,还有不少人连唱歌都不会,只适合做内容消费者。基于此,数字音乐一定是PGC模式,就是专业人士生产内容。就算是PGC,数字音乐比较复杂,生产者是独立自由的个体,还是寄生于履行包装职责的唱片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方向。
虾米音乐与《小幸运》的互相成就关系,给内容产业带来的启发是:不论采取何种生产模式,平台一定需要明星内容——这是比顶部内容更加顶部的内容。百里挑一,效果上确实可以给平台带来巨大的增量。不只是数字音乐,影视平台自制剧、文学平台的爆文、新媒体的100万 阅读文章,都是这样的明星内容。如果说内容平台是一顶皇冠,内容就是上面的明珠,如果有一颗宝石,皇冠就会增色不少,没有明星宝石的平台就会黯然失色。
在获取这些内容上有几种方式,一是事先已经知道其会爆发了,花高价购买,比如找明星做内容、购买《中国好声音》版权;二是广撒网,做(买)一堆普通内容,运气好或许可以押到一个爆款内容,不过概率不大,可能费力不讨好;三是强力推,瞄准某个内容结合资源推广等外力将其打造为爆款内容。虾米音乐上的《小幸运》成为爆款内容,应该是走的第三条路,之前《我的少女时代》不够火时阿里便押宝了,并且利用虾米音乐资源帮助这一内容爆发,最终《小幸运》也火了,虾米音乐与之可谓双赢。
所以,对于内容平台而言,打造明星内容会是未来获取明星内容的主流模式,去买版权内容已经是成本太高的选择了,只有自己做内容、包装内容、打造明星内容,才能弯道超车,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