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程序设计基础
4.1程序设计语言的种类
逻辑程序设计语言:不需要描述具体的接替过程,只需给出一些必要的事实和规则,作为专家系统的开发工具。 函数式程序设计语言:主要用于符号数据处理,如积分演算、数理逻辑、游戏推演和人工智能等领域。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java、C 。 命令式程序设计语言:基于动作的语言,如fortran、pascal和c。
4.2程序语言的基本成分
数据成分:常量和变量、全局量和局部量、数据类型。 运算成分: 控制成分:顺序结构、选择结构和循环结构。 函数:函数定义、函数声明、函数调用。
4.3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的基本特征
类库是衡量成熟与否的标识。 支持继承——与其它语言的主要区别。 支持动态性。 支持模版操作,具体有函数模版和类模版,即泛型编程。 抽象数据对象。
4.4C语言的特点
C语言的特点是过程式程序设计属于静态语言所有成分可在编译时确定。
4.5脚本语言
脚本语言是动态语言,可在运行时可改变不能产生独立的目标程序。
4.6 编写程序时的错误
静态错误:分为语法错误和语义错误。 动态错误:指源程序中的逻辑错误,发生在程序运行时错误,如除数为0数组下标出界。